“过失费”比什么促销都灵
作者: |信息集锦| 发布时间:2006-04-08 08:06:29 已读:820 次 文章来源: |信息集锦|
《北京青年报》3月29日刊登杨雪梅的文章说,朋友从美国洛杉矶考察回来后,讲了一桩趣闻:他从下榻处附近的一家中型超市里花2.5美元买了块香皂。回来拆用时,发现上面凹下去一大块,朋友断定这是块偷工减料的劣品,便找到超市讨公道。店长拿过香皂检验一番后,问朋友想换还是退。朋友说要退。店长当即退还他3美元,说多出的0.5美元是店家向顾客支付的20%“过失费”。
文章说,向顾客支付过失费是一种先进的经营理念。对消费者而言,买了伪劣品,由此而带来的精神伤害,加上退换货需要的时间、精力、费用等,都是顾客的额外支出,而老外给的20%过失费比道歉更实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及产品形象。对厂商而言,20%的过失费体现的是自我加压、自我挑战的精神,付出一笔20%,将来可能会换来零概率的次品废品,这是质量意识的生动写照。所有这些得到的远比0.5美元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