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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治理农村环境卫生之我见
作者: 黄以富  发布时间:2003-05-09 08:38:37  已读:11335 次  文章来源:市科协
  农村垃圾包括村民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工程垃圾、工厂垃圾、道路清扫的垃圾等,所含成份复杂,数量巨大。这些垃圾是农村的主要污染源,破坏了农村的青山绿水,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一、义乌农村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义乌市有739个行政村,农村常住人口72.92万,流动人口19.2万,约有25042个家庭户。根据环卫业内统计标准,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为1.5公斤计算,义乌市农村每天就产生垃圾约1380吨,全年合计为50万吨,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经实地调查了解,这些垃圾的出路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镇所在地和少数农村的垃圾,在当地政府的努力下,被收集后运往义乌市塔山垃圾填埋场或由当地政府建设的垃圾堆放场。
  2、少数农村自己选择垃圾处理场所和处理方法,如上溪的西坞村:他们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党员干部联户监督制的基础上,全村各户自己负责把产生的垃圾送往附近的果木场上;还有江东办事处的沙溪村,利用自然条件由村委会选定垃圾临时集中地点,防止了乱扔乱倒。
  3、除上述途径解决了10%的农村垃圾外,大部分农村垃圾都还处于乱倾倒状况。主要的倾倒地点就是“六边”     公路边、铁道边、溪河边、村边、田边、池塘边。
我们只要到农村去走走,就不难发现一堆又一堆散发着恶臭的垃圾长期堆积在“六边”地带,严重污染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大片的生活垃圾暴露堆放,既污染水源,又有碍观瞻。一些河道内垃圾成堆现象,随处可见。可以说,义乌市区域内的93条江河、溪流都存在着严重的污染问题。
  随意乱倒的垃圾,大多是农村的生活垃圾,其中也有个别的垃圾清运承包者(个人)为图省钱、方便,随意转嫁到农村的。
  义乌农村垃圾已成为破坏自然环境的头号杀手,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给地方病防治工作带来危害,给农业生产留下后遗症,影响了农民文明卫生素质的提高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二、农村存在严重垃圾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情况错综复杂,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工作责任心
  部分农村干部认识上有偏差,错误地认为这是一项难度大,无政绩,吃力不讨好的无关紧要的工作。
二是环卫管理机构不健全,队伍不齐全,管理不专业
  义乌市8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中,有近一半没有建立环卫所,而且有个别镇在环卫作业改革过程中,取消了原有的环卫所。绝大多数农村无专管人员和清扫保洁员,导致了环卫管理机构和清扫保洁队伍的断层现象产生。据统计,我市739个行政村中,现在只有193名清扫保洁人员,而且这支人数不多的农村环卫队伍,在工具装备上、业务能力上、管理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是环卫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建设规划缺乏统一协调 
  目前,义乌市仅有一座市级垃圾填埋场,占地101亩,设计库容为97万吨,使用年限为9年,由于城区和有关镇村的垃圾数量剧增(每天的垃圾量高达500吨左右),估计使用年限将缩短到3年。另外还有5镇1街道建有5座简易垃圾填埋场,3处临时垃圾堆放场,合计占地约209亩,这些场所由于投资少,无规划设计,难以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农村集体资金薄弱,影响环卫工作的开展
  义乌市虽然经济发达、个私经济强劲,但是,大部分农村的集体经济依然是薄弱,一些农村除了几口水塘的承包款几乎没有其他收入。
三、解决农村垃圾问题的思考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农村垃圾出路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解决农村垃圾问题是最大的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各级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要真正把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垃圾出路问题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作为移风易俗、提高村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口。从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和道路标准要求、所需经费的筹措等方面着手,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镇、村干部的岗位责任制,考核结果直接与经济挂钩。解决农村垃圾问题起决定性作用还是人,如江东街道的沙溪村、上溪的西坞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但是他们的村两委班子责任心强,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充分发挥了村民的主观能动性,硬是把自然条件差,缺乏资金的落后农村建设成为道路洁净、池塘清澈、绿树成荫的新农村。
2、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1)着手规划塔山三期填埋场,宜选址在佛堂镇云山村的大谷坑。该处建成档次较高的垃圾填埋场后,可以吸纳义乌市近一半左右的农村垃圾。
(2)建议在义北、义东一带建造一座规范的填埋场,以满足相邻地区的垃圾处理工作需要。
(3)各镇、街道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接收各村产生的垃圾。
(4)各个村庄要落实好农村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三个一”要求,落实房前屋后的“三包”责任制,清扫保洁员对村内公共场所、道路每天至少清扫1-2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3、树立新观念,制定新措施,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
  要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运用市场机制,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培育垃圾治理产业”的指示精神。加大环卫产业经费投入,制订农村企业、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交纳垃圾清扫、清运处理费的政策,适当收取费用,以保证农村环卫工作的经费来源。
4、健全环卫管理机构
(1)各镇、街道统一建立环卫所(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镇区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作业。指导各行政村的环卫业务,收集本辖区的环卫信息。
(2)各行政村两委要落实人员负责本村环卫管理工作,负责本村环卫清扫保洁人员的工作,及时汇报、交流环卫信息等情况。
(3)镇、村都要建立相应的环卫队伍,并注重队伍的管理、素质的提高和资金的保证。
5、加大宣传力度
  群众是垃圾的制造者,也是垃圾污染环境的受害者,更是环境治理的受益者。他们对环境卫生工作的认识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我们工作的好坏和成效。因此,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现实意义,宣传垃圾污染的严重性,倡导移风易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树立谁污染谁治理的观念,实行垃圾处理收费等新政策法规,保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6、积极稳妥实施环卫作业体制改革
  环卫体制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大势所趋,要从调查试点入手,逐步推广,真正实施管干分离,使环卫管理体制日趋科学合理。但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违背了环卫行业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防止出现环境卫生质量倒退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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