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人与环境 >> 内容
人与环境
气象灾害及其特点
作者:义乌科协  发布时间:2013-03-20 14:28:03  已读:686 次  文章来源:互联网
    气象灾害是指大气运动及其演变中对人类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以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害。
    气象灾害分为天气灾害和气候灾害,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天气灾害是指一次天气过程,例如某一次暴雨、某一次台风、某一次冰雹或寒潮等造成的气象灾害。气候灾害是指某一段较长时期内(月、季、年、数年到数百年以上)气象要素(温度、降水、风等)和天气过程的平均或统计状况出现异常而造成的灾害。
    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主要的10种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就占了7种,其造成的损失也最大,约占70%以上。浙江地处欧亚大陆与西北太平洋的过渡地带,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天气气候十分复杂。是受台风、暴雨、洪涝、沿海大风、强对流天气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而且还要受到干旱、寒潮等灾害的影响。每年直接经济损失可达数十亿元到数百亿元,间接经济损失可为直接损失的1.4倍,此外还会造成人畜伤亡。浙江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任务特别繁重。
    浙江气象灾害有一下特点:
    一是种类多。气象灾害可简要归纳为干旱、暴雨洪涝、霜冻低温、热带气旋(台风)、风、雹、连阴雨、浓雾、沙尘暴等九大类。如果细分,则可达数十上百种。
    二是范围广。无论在高山、平原、山地、海岛,还是在江、河、湖、海,以及空中,处处都可能发生气象灾害。
    三是频率高。我省地形复杂、位置特殊,很多灾害接踵而来,如旱灾过后又涝灾,雪后有霜,台风接二连三,龙卷过后又出现雹灾等等。
    四是持续时间长。同一灾害常有连续数天、数月、甚至数年出现。例如浙西1955年6月17日起5天下暴雨累计雨量500~600毫米。又如1956到1958年连续三年夏秋连旱。
五是群发性突出。某些气象灾害往往在同一时段内相继或相伴出现。特别是雷雨、冰雹、大风、龙卷风等强对流性天气在每年3-5月常有群发现象。
    六是连锁反应显著。天气气候条件往往能形成或引发:严重洪水、泥石流,植物病虫害,流行病等自然灾害,产生连锁反应。
    七是灾情严重。联合国公布的1947-1980年全球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达121.3万人,期中73,9万人的死亡是由于气象灾害造成的,约占总数的61%。我省也相类似。

通知公告

科协简报

更多

科技要闻

更多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州中路387号科技大楼四楼 邮编:322000 电话:0579-85313445 传真:0579-85313445 浙ICP备05018520号
Copyright 2003 - 义乌市科学技术协会版权所有 -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义乌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