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红武指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人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法定渠道,是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内晰事明理、解疑释惑、平等对话、达成共识的重要平台,也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加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此,必须切实增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劳红武指出,要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行政争议的化解力度。行政复议要力争做到“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即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高“案结事了”率,降低诉讼率,降低申请最终裁决率,确保零上访。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步阶段。
劳红武强调,要加强良性互动,进一步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将其作为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不断加以推进和深化。要抓源头重化解,抓化解重监督,抓合力重沟通。通过政府与法院双方共同努力,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金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会上,市中级法院和市法制办分别通报了去年我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情况。